5期 17 号 江山市贺村初中教学楼工程,已经江发改投设〔2007〕2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发包,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人: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约3946平方米,结构为混合四层,总投资约350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水电安装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地点为:江山市贺村镇溪淤村。 三、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工民建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江山市外企业必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班子无在建工程及不良行为证明。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五、详细资料见资格预审文件及电话咨询。 六、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日至6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江山市招投标中心(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1936 八、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华丽 联系电话:0570-4116528
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江山市招投标中心 200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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